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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要求,现就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推荐。高校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如无高质量成果可不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通用项目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预报名后学校统一发放)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3.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前至省教育厅进行成果登记。

  4.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提名专家或组织于 2022 年 4 月 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5.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请各学院(部)在2022年4月10日前将拟申报教育部奖的人员名单电话告知科技处,以便及时沟通申报相关事宜。

  2.科技处在4月15日“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院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请各学院(部)将项目公示材料于4月20日提交到科技处邮箱(公示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

  4.为提高提名材料质量,请拟申报的项目在4月22日之前完成提名材料初稿和附件材料的网上提交,进行初步审查,以便后续修改完善。

  5.“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4月27日20:00。

  6.最终纸质申报材料需经由学院审核推荐上报(含附件6)。书面提名材料要求:请于2022年4月29日报送科技处。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书》及附件材料,要求《提名书》主件和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通用项目:提名材料3份 (含一份原件);专用项目:提名材料10份 (含1份原件)、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直接报送(不须通过网上提交)。

  7.如有回避专家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特别提醒:

  请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前开具《检索报告》。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如需开具《经济效益证明》,可以参考附件5的格式;如只需要开具《应用证明》,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即可,格式不限。注意:提交的《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有经济效益数据,除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外,还须加盖财务章。

  联系人:杜静  丛亮

  联系电话:86323287 18940836690  

  联系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pdf

    附件3:公示材料(参考格式).docx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5:经济效益证明(参考格式).docx

    附件6:个人承诺书及学院意见.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