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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人社局人才项目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人才项目相关领域管理、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评审专家队伍,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大人社发〔2022〕48号),决定更新完善市人社局人才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3.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要求的管理规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未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然在生产、经营、管理、教育、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技能类专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的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是本单位、本系统的骨干,已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或符合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认定条件。
  具有正高级职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并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或者特别紧缺的行业专家,条件可适当放宽。
  2. 经营管理类专家,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家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内大型企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创新创业实践经验,或者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大连市人社局人才项目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基层单位出具单位推荐意见(需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推荐至人事处(已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其他拟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人事处汇总申请入库专家信息并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入库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报请批准后入库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一个任期届满后可连任。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切实提高入库专家数量和质量。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单位推荐意见》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白晓龙

  联系电话:15898109831

  附件1:大连市人社局人才项目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单位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xlsx

  附件3:推荐意见模板.doc


                      人事处
                            2022年4月10日


来源: 人事处 添加时间: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