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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超速管理的通知

  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学校依托超速抓拍系统对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车辆
  学校每日统计超速车辆信息,并将超速车辆车牌号码在阳光校园平台公示,每周将多次超速及超速20%以上车辆信息通报至车辆登记人管理单位,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人员身份分别报送组织部或人事处。
  二、租赁住户、合作单位及商服人员车辆
  在校园内有 1 次超速记录,将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通知车辆登记人;累计 2 次超速记录,将通知车辆登记人前往保卫处进行书面保证;累计 3 次超速记录,将暂停车辆月租授权2周;累计4次及以上超速记录,将采取系统拉黑处理,禁止车辆入校。
  三、临时外来车辆
  在校园内有 1 次超速记录,将通知校内接待单位提醒车辆驾驶人;对于有 2 次超速记录,将采取系统拉黑处理,禁止车辆入校。
  四、其他事项
  (一)校园内车辆限速为20km/小时;
  (二)处罚统计周期为一学期。
  
文字/陈亮
编辑/李茂强
审核/李茂强、崔志侃、王鹏

来源: 保卫处 添加时间: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