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科研团队(专业)及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 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 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青年科技之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筹)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要求
1.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如下:
(1)尖端和领军人才团队、“带土移植”重大团队:2个
(2)杰出青年科技人才:2人
(3)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人
(4)青年科技之星:5人
2. 申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3. 申报人须对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 申报人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间接经费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
5. 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人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kjxm.kjj.dl.gov.cn/user/login.html),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身份证、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技术研发经历说明及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等材料。
2. 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人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科技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程序
1.请有关学院(部)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本部门预申报人员情况报送至科技处。
2.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3年5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大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赵飞 0411-39989862
技术咨询:冯浩东 15840923121
张俊华 18340837680
七、科技处业务受理咨询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