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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建团百年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推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人选条件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推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推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 60%以上的集体。
  二、推报工作说明
  1.关于提名推荐。推报人选(集体)由市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推荐,省管高校团委和团省委机关各部门也可提名推荐。各团市委需推报1名人选(其中,沈阳、大连需推报2名人选,且包含一名优秀青年工人代表),省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和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可酌情推报,每个单位(部门)至多可推报1名人选。各市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不超过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报集体(其中,沈阳、大连需推报1个集体)。各单位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对于曾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2.关于工作程序。各市级团委、青联以及省管高校团委要对推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推报的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团省委。
  3.关于纪律要求。各单位(部门)要从严把握“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标准,突出干事创业的实绩实效,确保推荐对象既符合参选条件,又充分体现出辽宁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
  4.关于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教师在收到通知后,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了解申报事项,对照清单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在2月16日前,将推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报校团委。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方式:15184019333(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tw@dlpu.edu.cn

  附件1:申报材料01-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材料03、13-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事迹材料.docx

  附件3:申报材料04-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docx

  附件4:申报材料12-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5:申报材料16-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第26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xlsx



来源: 团委 添加时间: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