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参评辽宁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各省管高校团委可推报1名人选。
“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 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评选表彰规定范围内的);
(4)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辽宁青年(学习、工作、定居在辽宁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参评“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省管高校团委可提名1个“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评选条件: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申报流程
1.个人(集体)自愿申报。申报个人和集体需填写《2023年度“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2023年度“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2023年度“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各类奖项申报表(正反面打印 , 一 式三份); 提供个人将事迹材料 ( 2000 字以内,样式见附件2);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于3月11日(周一)11: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综A810办公室。
2.确定我校推报人选(集体)。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我校拟推报人选(集体),对拟推报人选(集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同意,确定我校最终推报人选(集体)。
3.将推报人选(集体)材料报送至团省委。由团省委汇总全省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联系人:蒋晓婷,联系电话:86323793。
校团委邮箱:tw@dlpu.edu.cn
附件1:“辽宁青年五四奖章” 各类申报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事迹材料样式.docx
共青团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文字/蒋晓婷
编辑/胡悦秀、蒋晓婷
审核/胡悦秀、蒋晓婷、杨树成
编辑/胡悦秀、蒋晓婷
审核/胡悦秀、蒋晓婷、杨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