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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幼儿托保费、看管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教职工学龄前子女2023年托保费和看管费登记、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子女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出生,请携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女教职工子女在2023年入幼儿园,请携带入园首月发票进行登记。
  3、已经入园,且登记过者无须再次进行登记。
  4、夫妻双方均为我校教工,仅需女教工登记即可。
  5、至2023年8月,子女年满6周岁即停止发放托保费(如年满六周岁仍未入学,需提供2023年10月份幼儿托保费收据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3月5日至3月20日,每周二、三下午13:30--16:00,报销款将于2024年工资中发放,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董娇媚 电话:86323500
  办公地点:中心公寓3号楼204室
  
编辑/董娇媚
审核/董娇媚、魏晓峰、齐文生

来源: 后勤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