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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广泛开展2022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选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4.面向基层。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3月下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或省委宣传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实地调研(4月上旬)。主办单位组成调研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
  (三)组织评选(4月中旬)。主办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投票产生“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10名,提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并将10名“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四)学习宣传(5月下旬)。主办单位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授予发布“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对“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各推荐单位联合媒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共同营造科技界踔厉奋发、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计划参加“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执行。
  (二)此次推荐,我单位人选名额1名,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形成省科技厅系统推荐人选3名,参加全省“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工作。
  (三)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将材料(信息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各学院,各学院于3月22日16时前将择优排序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联系人:杜静 丛亮
  联系电话:1840836690
  电子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2022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2:2022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2.docx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