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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最美退役军人”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大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培养、宣传力度,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宣扬退役军人典型,树立新时代精神标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大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选树精神标杆,宣扬“最美”事迹,充分展示广大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立足本职、再立新功的时代风采,着力挖掘全市退役军人积极响应号召,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奋勇当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鼓舞广大退役军人见贤思齐、永葆本色,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引导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为大连市三年挺进“万亿GDP 城市”,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贡献力量。
  二、推荐条件
  “最美退役军人”的推荐,按照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综合考量、优中选优,重点向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创新创业、奉献爱心、双拥共建等方面实绩突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倾斜。
  推荐对象应具有大连市户籍,原则上应获得过区(市、县) 及以上先进典型称号或荣誉。已获得市级以上“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荣誉的不再重复推荐。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
  1. 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 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 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 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 其他不适宜推荐的情形。
  三、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广泛征集遴选,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一)深入挖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工作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广泛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关注青年典型,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改革攻坚、科技创新等“国之大者”,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及时推荐上报。同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相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
  (二)推荐报送。学校按照政治合格、品德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的条件,经过评审后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高起点谋划,切实履行职能,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坚持高标准安排,搞好统筹协调,把稳整体工作节奏;坚持高质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抓出活动亮点声势。
  (二)严格推荐标准。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甄别,严把质量。要突出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尤其要重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避免失察失真,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对 未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上报的推荐人选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 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确保工作进度。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推荐报送工作,于4月10日10时前将推荐对象材料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A908),报送材料包括:“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和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推荐对 象照片(含照片说明,高清照片4张以上,军装照、生活照、工作照均可;1寸彩色免冠蓝底照片2张)、视频等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名为“推荐单位+被推荐对象姓名+相关材料”),报送至宣传部邮箱(xwzx@dlpu.edu.cn)。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崔常琪  电话:86323321


附件1 2023年度大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docx

附件2 2023年度大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汇总表.docx



来源: 宣传部 添加时间: 202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