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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创新,激发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文旅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围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主题,顺应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聚焦行业创新发展,面向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等领域,公开征集契合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行业现实需求、创新性强、影响力大、效益好、示范引领效果突出的综合创新成果,着力展示文旅融合发展以来的重大行业创新,向党的二十大献礼,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和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二、推荐要求 

  成果应在近三年内取得(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应为综合性、集成性、代表性行业创新实践,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等,成果形式不得为单纯的论文、专著、样品、样机等。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完整,无法律纠纷。 

  成果应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创新性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和宣传推广价值。成果的导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有效性及示范性突出。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申报书》,同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价值,经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评审分为初评及终评,终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择优公示并发布成果名单。 

  四、成果发布 

  发布3—5项“文化创新成果”、“旅游创新成果”和“文旅融合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加以宣传推广,倡导和鼓励行业创新。 

  五、推荐说明 

  (一)我校限推荐1项成果。 

  (二)鼓励联合申报,成果完成单位限定1个,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完成的核心骨干,人数不超过10人,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三)提交材料:《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填写完整并附上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成果可附图片、视频等材料,图片格式须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最好高清视频,单个视频不超过10分钟。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日。各学院限推荐1项,请申报教师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院,学院审核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海沛

  联系电话:18640804126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 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申报书.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