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并结合第25届推普周活动需要,营造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良好氛围,教育部语用司印发了《关于征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典型案例线索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征集在推广普通话和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团体。现将学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1.典型人物。在推广普及和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传播宣传价值的人物事迹。
2.典型团体。长期支持参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做法和经验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的团体或单位。
二、征集要求
案例线索须真实完整、亮点突出、特色鲜明,避免面面俱到。应突出基层导向,以小见大,说服力、感染力强,宣传性强。配合本届推普周宣传重点,突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成效。
三、推荐流程
1.申请人或团体填写《典型案例线索汇总表》(附件1)、典型案例线索(示例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部门)。担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2.各相关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汇总表》相应区域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申请信息并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案例线索并公示。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典型案例线索的名额为1项。
4.对公示无异议的典型案例线索,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并于6月15日(周三)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典型案例线索word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联系人OA系统邮箱。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1389847368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