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现就深入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一)学院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二)支持以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依托,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和双创指导教师团队,实施一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共建一批优质课程,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三)支持学院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应用型本科新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二、扎实推进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一)请2021年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聚焦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二)学院可以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学院可根据建设实际对现代产业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申报。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现有产业学院建设及调整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二)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2日前提交现代产业学院(含现有产业学院调整重报)申报材料(电子稿),主要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
(三)请相关学院就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于2023年9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稿报送至实践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实践科 郭雨松
联系电话:86323787 17304599099
附件4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