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撑和不竭动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于7月举办辽宁省第一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辽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我校征集大赛参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条件
大赛拟设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一)创新赛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守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参赛项目申报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
2.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业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3.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1.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获奖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有关在站中期考核、出站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将于大赛正式启动时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政策确定。
2.请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积极申报,每个流动站设站单位至少申报1个创新赛参赛项目,并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进行学术把关,协助申请人修改完善。
3.请各流动站设站单位汇总填报《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6日(星期五)16:00前将书面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楼A821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联系人:李明臻、张珂嘉
联系电话:86318665、86323640
附件: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31日
文字/李明臻
编辑/张珂嘉
审核/张珂嘉、唐晓宇、牟光庆
编辑/张珂嘉
审核/张珂嘉、唐晓宇、牟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