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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科研团队(专业)及教师:
  为加快推进大连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绿色技术等10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二、补助方式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方式  
  (一)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user/login_user.html)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
  5.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6.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处。
  (二)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共限报2项。
  四、申报时限  
  请有意申报的各有关单位及教师,于2023年6月6日前与科技处提前联系,于6月1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向科技处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永德
  联系电话:86322987
附件1.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市重点实验室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3.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附件4.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附件5.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doc
附件6.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doc  
  
文字/樊永德
编辑/樊永德
审核/樊永德、李东、秦磊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