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50号)要求,现将我校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做好申报与推荐工作。
符合附件1建设条件要求的单位才可申报。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合格后报至辽宁省教育厅。省厅将在省级双创学院、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基础上,向教育部推荐建设项目各3个。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1.《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Word版及PDF版)
2.《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Word版及PDF版)
3.请于6月24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负责人签字版)发送至343380962@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学祯 13322225676
附件1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doc
附件3 :《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j建设任务书》.doc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与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