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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50号)要求,现将我校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做好申报与推荐工作。

  符合附件1建设条件要求的单位才可申报。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合格后报至辽宁省教育厅。省厅将在省级双创学院、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基础上,向教育部推荐建设项目各3个。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1.《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Word版及PDF版)

  2.《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Word版及PDF版)

  3.请于6月24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负责人签字版)发送至343380962@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学祯   13322225676


    附件1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基本条件》.doc

    附件2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3 :《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j建设任务书》.doc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与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6月22日


来源: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与创业教育中心) 添加时间: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