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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024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本《指南》相关内容。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年度项目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注意事项可参考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基金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3/)
  联系人:杜静
  联系电话:86323626
  
文字/杜静
编辑/杜静
审核/杜静、牟俊、秦磊

来源: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