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海外智力为我市服务,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的通知》和《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修订)》(见附件1)要求,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
  申报海智工作基地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海智工作,具体包括:
  (1)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
  (2)具备条件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区(市、县)科协;
  (3)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条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财务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
  (2)具有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稳定渠道,以及引进海外科技人才、项目的载体平台。
  二、申报和认证
  1.申报
  申报材料如下:
  (1)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
  (2)海智工作基地计划书,包括单位简介(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情况、目前取得的主要成果、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等);建立海智工作基地目的及意义;建立海智工作基地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等。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海智工作基地管理团队情况介绍。
  (5)海外人才及团队联系情况,可包括联系的海外团体、专家简介,过往与海外团体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专家聘任协议、引入海外项目介绍及孵化协议等。
  2.认证
  每年新设立海智工作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管理和评估
  1.海智工作基地接受本单位的领导,接受市科协的业务指导。
  2.海智工作基地可申报市科协海智工作资助项目。
  3.海智工作基地应积极开展工作,并向市科协提交季度工作信息,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4.市科协每年对海智工作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见附件1)。
  5.海智工作基地实行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海智工作基地,取消资格。
  6.海智工作基地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申报单位在到期前90天内,需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经考核合格后,重新授牌。
  四、申报时限
  请有意申报的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20日前与科技处提前联系,并于4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永德
  联系电话:13504092175
  电子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 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修订).doc

附件2 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申报书.zip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