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年度赴台团组计划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因公赴台计划编报及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依据和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因应两岸形势变化,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设计赴台交流项目,拓展交流渠道,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二)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符合“人事相符”原则,根据对台工作需要和本行业、本学院实际,合理制定计划。
(三)围绕文化、教育领域开展有实质内容的交流。
(四)严格执行中央规定,所有出访团组均应列入年度出访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出访计划,如需调整不得超过原计划出访预算,不得更换出访团组团长。
二、上报计划时间安排
行政类出访团组及省管领导干部学术团组请于9月18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处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类交流团组请于12月9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三、填报说明
(一)为增强出访计划的严肃性,各学院、各部门申报2023年因公赴台计划应在经费来源中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出访计划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宋明军老师,纸质材料请于恢复线下办公后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A812)。
(二)专业技术类团组具体要求参照《大连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大工大校发[2015]167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为便于统计,请下载附表。填表时请勿修改电子表格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A812)
联 系 人:宋明军
电 话:86324486/1584089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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