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3号)(附件1)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积极组织、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需严格执行报考条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部门)推荐报考人员的审核把关,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严禁弄虚作假。
2.根据有关规定,本年度相关推荐工作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接受个人送审。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考试。
3.请拟报考人员将以下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按业务工作统筹关系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学生工作人员(含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和团委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其他党政干部报送至组织部,由上述两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1)《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3,原件一式4份)。
(2)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需注明起始时间及年限,精确到月份)。
4.请学生工作部和组织部于3月1日(星期五)16:00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材料汇总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联系人:朱南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pdf
附件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4: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2日
文字/朱南
编辑/朱南
审核/朱南、唐晓宇、牟光庆
编辑/朱南
审核/朱南、唐晓宇、牟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