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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融合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行政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面向全省各相关单位商请推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融合专家库人选。现就学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及推荐范围
  请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融合专家库专家专业分类(详见附件1)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每名专家最多可进入3个专家子库。人选主要来源于省内外各行业、各单位等具备丰富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专业人员。
  二、入库专家人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专业条件。应在相关领域有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过副处级以上职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本专业发展前沿,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项目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在所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认同度。
  (三)职业道德。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敬业努力,积极向上。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享有国务院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所在专业领域有很高的知名度、认同度且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可适度放宽至75周岁。
  (五)个人意愿。自愿加入专家库和承担相应义务,并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管理。
  人才稀缺领域或急需紧迫研发行业,在确保政治过硬、品德优秀、作风扎实前提下,可适当放宽专家库成员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遴选按照个人申请、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学校审议推荐的程序,采取网上申报、逐人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登录网页注册(http://47.92.234.0:8753/expert),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要求,如实填录申报信息。具体填报流程详见《专家推荐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南》(附件3)。填报完成后生成并下载打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各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方面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推荐表》相应区域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三)学校审议推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部门)推荐信息并进行申请人资格复审,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31日(星期三)16: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联系人:朱南 李红梅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1: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融合专家库专家专业分类.pdf
附件2: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推荐表.pdf
附件3:专家推荐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南.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29日

文字/朱南
编辑/朱南
审核/朱南、唐晓宇、牟光庆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添加时间: 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