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辽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充分展现我省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良好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践。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持续激发我省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永葆奋斗激情、勇担振兴大任,攻坚克难、勇毅前行,谱写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辽宁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5月下旬至7月中旬
三、评选对象
户籍在辽宁省或居住在辽宁省,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四、评选标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辽宁振兴发展实践。
2.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扎根基层,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基层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在带动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奋勇争先、冲锋在前,作出突出贡献。
五、活动安排
1.组织推荐(5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择优进行推荐,学校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推选1人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择优推选2至3人,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调研阶段(6月上旬)
各主办单位组成调研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
3.评议阶段(6月下旬)
主办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廉政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辽宁“最美退役军人”人选10名。
4.发布宣传阶段(7月中下旬)
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对辽宁“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利用地标建筑户外大屏等集中展示辽宁“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海报,发挥“学习强国”辽宁平台和北国APP、北斗融媒等新媒体作用,利用抖音、快手等平台,讲述辽宁“最美退役军人”感人故事。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树宣传辽宁“最美退役军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推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人选原则上应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三)认真填报推荐材料。5月21日16:00前,各单位、各部门将《辽宁“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廉政证明(校纪委监委出具)、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式3份报送至人事处,无合适人选则不用上报。
联系人:王正旭 联系电话:18624375667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