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课方式
方式一:使用微信“云工大”进入“听课反馈”或使用手机学习通进入“移动听评课”自行选择听课课程(详细方法见附件),在系统中提交《大连工业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请优先选择此方式)
方式二:不便采用方式一也可选择将纸质版《大连工业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综合楼B座420),或扫描成图片发至邮箱zlk@dlpu.edu.cn。
选用以上任一方式即可。
二、听课人员范围及次数要求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以及主管教学的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正(副)职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 次,其中教务处正(副)职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各教学单位党政正(副)职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 次,其中教学院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 次。
4.具有多重身份的听课人员按照其所有身份中规定的最高听课数量听课。
5.院级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附件1:听课反馈系统使用方法.ppt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理论课).docx
附件3:大连工业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体育课).docx
附件4:大连工业大学关于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制度的规定(大工大校发〔2022〕277号).pdf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
编辑/王子萱
审核/王子萱、杨菲、张健东
审核/王子萱、杨菲、张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