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注册的社会力量设奖,注册号为国科奖社证字第0123号。发明创业奖由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项目奖等四个奖项组成。发明创业创新奖的设立旨在奖励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发明项目,以促进知识产权双向转化,为助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服务。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 2017 )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发明创新奖提名范围,原则上优中选优,从严掌握。提名范围包括:
(一)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二)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或特别奖的项目。
(三)民间优秀发明项目和双向转化优秀发明项目。
(四)其他优秀发明创新创造创业项目。
(五)军队优秀发明项目由国防知识产权局统一 安排。
往年已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发明创业创新奖。
二、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
3.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包括名誉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
4.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常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
5.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
6.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
7. 2017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1.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2.中国发明协会各分支机构、各地各发明协会应积极响应,设专人负责。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专家提名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须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二)单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
四、我校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6月25日前电话告知学院及科技处,并将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分配申报账号。
2.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7月3日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将公示材料及承诺书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并电话告知。
3.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于7月22日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丛亮 杜静
联系电话:18841121575 18940836690
联系邮箱:kj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