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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2023年9月起调整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并补缴2023年7-8月差额。
  望周知。

  人事处
  2023年9月7日

文字/甄娜
编辑/甄娜
审核/甄娜、唐晓宇、牟光庆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添加时间: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