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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3年度校绩效考核体系调整说明会

  10月30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2023年度校绩效考核体系调整说明会。校长李长吾、副校长杜明出席会议,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以及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教育教学评估处(高教研究所)、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杜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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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吾从具体工作要求入手,对学校本次绩效考核的改革思路、具体举措、目标愿景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高屋建瓴的指导。他首先阐述了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内在统一性和关联性,他指出,各学科、专业的目标定位务必清晰、准确,检审是否能够回答“做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问题,他强调无论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还是绩效工作,都分为目标和定位、过程和进展、结果和成效三个考核层次。关于本次绩效考核,李校长通过列举生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例,倡导三大理念:一是经营理念,要明确“有投入必有产出”,绩效考核的重点是业绩和效益,考核的目的就是激励各单位工作产生更多的绩效。但也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基础,进行“有效度”的比较,不做“绝对量”对比。二是系统观念,强调“方向正确,结果有效”。学院的目标定位要与学校发展愿景相吻合,以系统观为指导,找准发力点,使学院工作能有效支撑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资源的最大效益。三是生态思维,要进一步擦亮轻工基因底色,通过与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高度融合,巩固学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生态位”。各单位也要在学校目标定位的引导下,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找准自己的“生态位”。
  杜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对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绩效考核体系内涵的理解,做好学院层面的解读和部署,确保学校上下理念相通、认识统一,将绩效考核工作同学校“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协同推进,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杜明对下一阶段校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相应部署。
  会上,教育教学评估处(高教研究所)处长耿新英对学校绩效考核体系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教务处处长张健东、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负责人秦磊以及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院长林松毅分别从各自的业务范围对核心指标设定初衷、具体内容等进行了讲解。
  
文字/周春影 图片/张紫诺
编辑/崔唐文婷
审核/崔唐文婷、周春影、耿新英

来源: 教育教学评估处(高教研究所) 添加时间: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