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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任务论证会

  
  为进一步论证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任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任务可考核、见实效,7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任务论证会。校长李长吾、副校长杜明出席会议,组织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创新与创业教育中心)和教育教学评估处(高教研究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杜明主持。
  耿新英对前期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基础性工作和发展性目标任务的制定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与会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牵头的绩效考核发展性指标任务的制定思路、原则以及评价重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杜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经过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多次论证研讨和意见征集,学校已初步建立了导向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的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任务体系,各部门要加强对发展性目标任务的论证,确保所设定目标任务科学有效,可操作、可执行,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李长吾认真听取了与会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前期工作取得的进展,对各部门制定的发展性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的指导,对于后期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给出了分析和研判。他指出,学校绩效考核是全员考核,考核机制要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绩效任务要体现目标性和导向性,聚焦学校目标、愿景,有效推动学校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绩效评价要考核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的变量和增量,促进各单位产生绩效,以发展为尺度,以贡献为考量,从绩效目标任务层面实现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建立全新的绩效观。
  
文字/周春影
编辑/崔唐文婷、耿新英
审核/崔唐文婷、周春影、耿新英

来源: 教育教学评估处(高教研究所) 添加时间: 2023年7月4日